我决定去追乐乐
十年前,于乐乐还是一个长着细长凤眼的小女孩。她不漂亮,但很聪明。每次考试她总是把第二名留给我,自己拿第一名。
我认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在考试中获得第一名。问题是我从小就严格要求自己是十大杰出青年之一。我有很多优点,最突出的是谦虚。于乐乐脾气不好,但她是个女孩,所以她应该小一点。由于我在考试中意外得了第一名,于是俞乐乐在校园后面的树林里哭了一上午,吓得所有的鸟儿都在打盹,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乐乐面前谦虚到底。
余乐乐在考试中总是第一名。每次她拿了卷子,她那双丹凤眼就眯成两个小缝。她漫不经心地从桌上拿起一样东西,凑近我的头。同时,她用她的长女高音骂我:“怎么样,追不上我了吗?”
余乐乐的话音刚落,坐在我前面的那个人就拼命地鼓起掌来。他是斯派洛同志。
我忘了告诉你谁是斯派洛同志。正是这个看起来像麻雀的小男孩,在俞乐乐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时候,安慰了他一上午。此后,于乐乐和麻雀同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所以,首先,我讨厌考试;第二,我讨厌麻雀同志。
当我15岁的时候,我喝了有生以来的第一瓶啤酒。那天晚上,我们庆祝了一个朋友的生日。虽然没有老师在场,但我们有意识地谈论我们的生活理想。轮到我了。我说:我的理想是追上于乐乐。第二天早上第一节课前,于乐乐听到别人说的第一句话后,立即冲向我,双手叉腰,表情严肃地说:“你敢追我!”
整个教室安静了下来。我紫色的脸上充满了快乐、怀疑和轻蔑的目光。良久,我听到角落里传来几声尖锐的掌声,还有麻雀同志。我试图用锐利的目光杀死他,却发现有人用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余乐乐。
我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字一句地对乐乐和麻雀同志说:试试看!
于乐乐说她会等我。
三年后,骄傲的于乐乐终于如愿进入了武都。麻雀同志去了上海,而我有两只手空空。
当我说再见时,我悲伤地对乐乐说,我不能再和你吵架了。于乐乐一言不发,直视着远方。她拿着两个皮箱走了几步,突然她的手松开了,箱子掉到了地上。然后我听到于乐乐像蚊子一样哼着:不管怎样,你今天放假,你能送我吗?
[[h/]当然,我愿意帮忙!我和于乐乐在一棵樱桃树下告别。于乐乐说,“请继续读。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会在这棵树下等你。”我低下头,看见我的胳膊上多了两滴眼泪,还有余乐乐的。
于乐乐,我能抱你吗?我的声音像微风一样飘渺。余乐乐闭上眼睛,我抱住了余乐乐。于乐乐长高了。我记忆中的小女孩已经变得优雅了,她有着纤细的腰和一个把手。她额头上的几缕头发挠我的鼻子。我得意地笑了。我凑到于乐乐的耳边小声说:“我已经决定不去了。我会留下来追你。”
我在乐乐惊恐的眼睛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于乐乐的一样,这是武汉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由于一些我不知道的原因,我的信比于乐乐和麻雀的信晚了半个多月。于乐乐那时刚刚和她妈妈去了海南,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件事。至于我的行李,我姐姐已经把它放在新铺的床上等我了!
笔直的柳眉慢慢弯成两个新月。余乐乐笑着交叉着腰。然后他冷冷地看着我说:看,你还在追我吗?
余乐乐追我
起初,于乐乐很高兴能和上海的麻雀红燕同志一起传书。后来于乐乐变懒了。情书变成了情书。后来,他甚至懒得说情话。斯派洛同志终于在我的窃笑中愉快地离开了。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比较融洽。基本上,余乐乐给我的唯一机会就是在我回学校和回家的时候和她联系——去摸她的行李,那简直是一座山。余乐乐对我的奖励通常是我额头上几个响亮的栗子。她说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让人累成这样还不够容易。
于乐乐终于在大三的时候爱上了她。她爱的人是我。那天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买了一串漂亮的水果,去了他们的宿舍。我非常荣幸被一群美女包围。站了三个小时后,最漂亮的女人终于开口了:于乐乐,这个人没事。于乐乐扬起眉毛:当然,我对于乐乐的看法绝对是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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