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的脸色出卖了我,我的郁闷和担忧躲不开主人那犀利的眼光。他故意停顿了片刻,掸掸上衣的下摆,又捏了一下裤子的中缝,这才笑嘻嘻地说:“瞧我的打扮,晓畅了吗?我是耍骑着你去赴宴呀!”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说实话,我不是怕累,也不是怕走远路,只是不喜欢驮着主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听他得意地哼哼唧唧:“我的马儿啊,金不换呀,只要拥有,快乐总不断,嘿呀嘿呀嘿嘿……”
没有任何办法,我在用过早餐后,非常自发地任由主人打扮一番:给我的嘴套上了所谓的马嚼子,是白银做成的;在我的背上架上了所谓的马鞍子,是镶嵌着各种名贵宝石的;当然,所谓的马镫子也是少不了的,那是纯金打造的;我的脚底还钉着所谓的马掌子,是最坚固的金刚石材质。
主人手里高高擎着的是所谓的马鞭子,那是湘妃斑竹做的,带着丝绸穗子,和他身上的华贵衣服很相等。
“嗨,我的马儿,我们出发吧!”主人对谁都是那么不和,哪怕是他胯下的一匹马。我点摇头,随即昂起了头。按照马的老例,我要在地上用前蹄刨上两下,再冲着天嘶鸣一声,就可以腾空跃起,一溜烟地飞奔了。我也刨了两下,硬邦邦的土地没有反应,并没有激起一片主人想要的尘土烟雾。我也昂头嘶鸣了,只是一声比哭还难听的细细弱弱的嗷嗷叫声。尽管这所有举措做得没有真正的马儿那样威武,但主人看起来很满足,我们出发了。
我无法形容我的速度,反正不断地有行人已往面向我的后方发展,当然也有“嗖”的一声超过我跑到前面去的。主人优哉游哉地在我背上哼着那首永不改变的益子,但有时候迫不得已停下来,因为他需要不停地打招呼“嗨,赵秀才,明天不用读书呀?”
赵秀才眯起眼来打量了我们一番,说,“是啊,明天是我的法定歇息日,预备到野外散心呢,可惜我没有你胯下这令人羡慕的坐骑呀 ”
主人装作很蕴藉地笑笑:“嗯,不错,要说读书我可不如你,可要论起骑马,我就自豪了。瞧我这马儿的大腿,那肌肉,多结实,跑起来可以追风呢!”
说着话的工夫,我们已经把赵秀才远远地甩在前面了。主人又从第一句开始哼唱:“我的马儿啊,金不换呀……嗨,钱管家,这是去哪儿收租呢?”
钱管家不像赵秀才那样步行,也不像赵秀才眼光那么差,他骑着小毛驴,面无表情地说“天天忙着收租,都没有我的份儿,还不是为人家卖命啊哪像您老,赚多少都是自己的呀!”
主人摆摆手:“这你就不懂了,我赚的钱倒是不少,可操的心更多呀!别的不说,光走路就够累人的,不过多亏我有这匹宝马良驹呀”
钱管家直对我的主人有妒忌心,这时候也不多说了,对着他的小毛驴屁股就是一巴掌:“你这没眼色的东西,还不快走?”
主人明知道钱管家的意思,却依然乐呵呵地唱起歌来,他喜欢人家对他的各种态度,那些态度都说明他是个成功的人。
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走出小镇,来到城外的大道上。野外上的风吹过来,有种说不出的舒服。我很想唱上曲,可我的嗓子实在是不行。主人也唱累了,开始打瞌睡。我担忧主人睡着了会掉下来,便和每次一样,开始没话找话地跟他聊天。
“亲爱的主人,您当初是怎么发现我的呢?”我第五十八次这样问了。
‘哦,说起来那就话长了。”主人第五十八次这样回答,他的瞌睡虫因为这个无聊的话题而跑掉了,‘我读了一本书,那是我这辈子读过的唯一的本书。那可是本好书呀,我觉得赵秀才读的那三牛车和两屋子书都没有这一本书有效。正是这本书,让我找到了你——我的好马。”
“是这样Ⅱ阿,那真是一本好书!”我高声赞叹着,事实上,我在心里恨透了这本书。如果有一日有机会面到这本书,我一定会把它撕得粉碎。不,在撕坏之前我先要记取写这本书的人的名字。然后,我就是走到天边海角也要找到他……
“嗯,得到这本书的都是幸运儿,比如我。”看起来主人很喜欢这个话题,他的困意全无,开始侃侃而谈。这样的时候,我只要装作认真听的样子就可以了。“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人生,也改变了我的人生观。你也知道,我的马儿,我是个善良的人,这样的好书我是不会独享的,于是我就高价卖给了李员外。卖书的钱我买了地,盖了楼,做了生意,发了大财。但是你没看到李员外也发财了吗?他把书高价卖给了周董事,周董事又卖给了武老爷,武老爷又卖给了……总之,买书的都发财了,这难道不是好书吗7”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主人也没等我回答就接着说:“那本书还在持续变换主人,这次的宴会不就是这些大财主的聚会吗?没有书,哪有大家的明天?没有书,哪有你和我的奇遇?没有书,我的快乐哪有这么多呀,你说是不是?”
面对一连串的反问,我真是哑口无言了。幸亏那个叫“风雅阁”的地方到了,这里正在举行一场不同凡响的宴会,主办者对参会人员的审核很严酷。但是作为书的原始拥有者,知名度极高的主人根本不理会两边的侍卫。我也学着主人的样子,把头高高昂起,长驱直入。那些原本很严厉的侍卫都会在窃窃私语:
“看到了吗?这就是最早的那匹马,可有名了。”
“哎呀,我忘带签名本了,早就想得到他的签名了。”
“签名算什么?上次我还和他一路画像留念呢,厉害吧?”
主人和我装作没听见,其实听了这些话,心里很受用。进得大门,又走了一段,主人才跳下来,把我交给一个举着”代客泊马”牌子的小厮,主人跨进富丽堂皇的宴会厅,我去了流光溢彩的马厩。
我又是第一个到的,估摸着是大家给我家主人面子吧,每次这样的宴会,都是我们第一个到。紧跟着,我就听到院子里有人一连声地通报:
“郑三爷和良驹到!”
“王六老爷和良驹到!”
“冯九太爷和良驹到!”
伴伴随着这些叫声,小厮也跟着牵过来他们的座驾,郑三爷骑的马是只鹿,王六老爷的坐骑是只羊,冯九太爷的是只鹅,最奇妙的是这次新入伙的谷先生,他的马是只蟾蜍(toad)!
宴会厅里高谈阔论,马厩里也是马声鼎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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