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月下花前,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悦目。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之后,一向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儿,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干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返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日一个电话, 两个月返来一次, 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组织,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儿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儿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刚强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儿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依然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鲜艳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镇静,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明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返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一切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新闻,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忧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镇静,是在梦里,他碰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事。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逐步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依然一副小姐脾气,如果知道他另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过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闺女(daughter)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到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都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返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向没有她的新闻。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故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依然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返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安安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向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都没有忍住,矮小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已往,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向通知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另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向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事先已惘然。
她依然把他当成为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景色,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依然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允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儿。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晓畅,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返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晓畅,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懊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而且说,返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晓畅,珍惜眼前比什么都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