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景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儿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男人偏就是喜欢茉莉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 是早晨清亮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地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险些没有耽搁一点时间, 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 传了纸条已往: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险些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儿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 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儿子追到了手。只是, 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让他失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男人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 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男人名顿开般想到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式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对面女孩儿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儿子,从高中时代便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夜晚,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端正;CD、LANCOME、CHANEL,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逐步地,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地晃与小口地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纵然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许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儿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炎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日,男人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整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地发现茉莉已不在自己身边。男人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皎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迅速穿行,过了好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所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之间之间之间止住了步子:那是茉莉么?他嫌疑地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有看到她?
到这一刻,男人突然之间之间之间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这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而造成这所有的,居然就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掉了山谷里那朵皎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了一个人过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是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最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别离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她再不是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男人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转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时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了必胜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