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他一见钟情。
他是一家酒吧的打碟师,她,漂亮能干的外企白领。他在舞池旁边,操控的音乐像霓虹一样闪烁,眼睛看着舞台上时是冷冷的,望着手上卡带时是狂热的,偶尔闭上,模样酷极了。
她每日去看他,听他用心用耳朵用手指编排的音乐,在那或疾或缓的节奏里沉沦。她不矜持了,给他送花,递纸条,等他下班,在他的摩托车旁等待他。
他连正眼都懒得看她。
她想,一定是自己不够优秀,于是她去读在职研究生,工作之余与朋友相助炒股。总之,因为有爱情的动力,她可以算是一个小富婆了。他接受她的邀请了,偶尔在酒吧坐一坐,喝杯啤酒什么的,但不多说什么,听她讲自己的奋斗,笑笑,带些鼓励。
他一向都有女朋友,不过并不流动,但他就是对她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五年已往了,她为了他,也开始一次数十张地买碟片,有机会去外洋出差时,她会尽可能地淘碟,然后送给他,再之后,她甚至又去学过舞蹈,瑜伽……
有一日,她听到一首歌,买来送给他,歌名叫《暗恋无罪》:
“你试试用竭力抱紧我吧,你试过用幻象爱我吗?我这个样貌在五点过后,天边变色彼此可以变身情侣吧。错觉与欲望是对挚友吧,最爱与极恨就似是两生花……以为你是我情侣,怎会想暗恋有罪……”
那天晚上在他放出这首歌时,她站在他的对面泪如泉涌。她无声地哭,然而那泪水有如山呼海啸的,险些掩过舞厅里所有喧嚣与浮华。
她以为他一定会感动,因为他抬起头来正看到了她的伤心,然而他的眼光那一刻比任什么时候候都冷酷,甚至带有一丝厌恶。
从那天起,他不再接受她的任何邀请和礼物,原先他在收到她买来的碟片时,有特别珍稀的会收下,再果断付钱给她,但从此他再也不要她精心淘来的唱片了。
她去找他身边的朋友,除了女朋友之外的所有朋友,连他的哥们儿都被她感动了,左看右看,觉得这女孩儿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很不错,最难得的是痴情一片。那么为什么,他就是这么固执地不肯接受呢?
终于有一日,她卖掉自己所有股票和基金,为他买了一套非常棒的音响器材,布置好一个音响室过后邀请他前去。他低着头沉默了半晌说:“帮我一个忙吧。”她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是什么,我一定做。”
他扬扬下巴,指着街边如潮车流说:“你可以随便找哪辆车,但一定要从我面前消逝。”
没等她回过神来,他招手上了辆的士,预备走。她疯了一样拦在了车前,大哭,哭得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即便车从她身上碾已往,她也是不肯放他走的。最终,她瘫软在地,被路人拖到一旁,他依然走了,并没有下车,都没有多看她一眼。
她的自尊被辚轹成为混入污泥的尘埃,然后她大病了一场,随后又闹过两次自杀,一度她甚至以为自己活不过来了。
朋友们都指责他,指责他的心狠,他的残忍,他的不可思议,他的不识珠玉。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来道歉。即便认为他有一定道理的人,也都认为他的做法不恰当。男人嘛,要怜香惜玉,要有忍耐精神,更况且面对一个愿意为你生为你死的女子呢?
最终的终局是男人去了别的城市。依然没有一句话,一个姿态,甚至一个眼光。
她很痛,她一向在爱中疼痛。她由爱情中的弱者变成为品德上的强者,占据了理,占据了力,占据了可以痛苦可以冲动可以疯狂可以干涉可以打扰可以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权力。然而,她想不到,那个不爱她的男人,有多么无辜,他的保持其实更值得尊敬和钦佩。
大多数人都认为用金钱、权力、物质等可以换来身体,但买不到爱情。但更多的人却走入另一个误区,以为交付自尊可以换来爱,交付付出可以换来爱,交付爱理所当然必须得到爱。
错了。付出与回报是两件事,爱与被爱从来不互为因果、互为缘由。爱或不爱,都是听天由命的事儿。
暗恋无罪。
不爱,莫非倒是天大的罪了?